本案私人會所為三進院落四合院式布局,以徽派文化為載體,具有濃郁的嶺南特色。私人會所設計中墻角、天井、欄桿、照壁、漏窗等用白玉石、紅砂石或花崗巖裁割成石條、石板筑就,且往往利用石料本身的自然紋理組合成圖紋。墻體基本使用小青磚砌做墻裙,白漆至馬頭墻。
占地面積4000多平方米,私人會所設計的主體建筑均為硬山頂,面寬進深各三間,抬梁與穿斗混合式梁架結構。梁托、爪柱、叉手、霸拳、雀替(明代為丁頭拱)、斜撐等大多雕刻花紋、線腳。梁架構件的巧妙組合和裝修使工藝技術與藝術手法相交融,達到了珠聯(lián)璧合的妙境。梁架一般不施彩漆而髹以桐油,顯得格外古樸典雅。
整個會所設計無論在建筑,還是在室內空間里都彌漫著渾厚的民族文化。會所設計公司也正是從傳統(tǒng)中式中獲得靈感,注重空間的整體表現藝術,從人與自然的和諧統(tǒng)一出發(fā),使整個環(huán)境的每個角落都能營造出氣勢恢宏、壯麗華貴、細膩大方的大家風范。